汪洋,曾有多年基层司法机关工作经验,亲办各类刑事案件数百件,现为上海靖予霖(鄂尔多斯)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,靖霖刑辩学院鄂尔多斯分院院长,草原狼刑辩团队成员,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司法监督咨询专家。刑事业务基础扎实,善于从审判角度入手,提出切实可行的刑事辩护方案,尤其对于毒品犯罪、职务犯罪有较为深入的研究,同时对于程序合法性、介入因素、证据审查尤其是科学证据的审查颇能找出辩护切入点。
典型案例 —— 专业从事刑事辩护以来,成功办理数起不起诉案件:
1、刘某涉嫌高利转贷不起诉案;
2、索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不起案;
3、白某涉嫌非法经营不起诉案;
4、白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不起诉案;
5、刘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不起诉案
6、乌某涉嫌强奸不起诉案。
同时成功办理数起二审改判案件:
1、苏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二审改判缓刑;
2、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二审改判缓刑;
3、赵某虚开增值税发票二审改判免除;
4、张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二审发回重审后改判缓刑等。